、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2-030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
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 2 号公司 2 号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7 日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股份 66,348,14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5.09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335,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7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受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335,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6%;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5%;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33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9%;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00%;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6,33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9%;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00%;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5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33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9%;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00%;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5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33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19%;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00%;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5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335,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7%;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39%;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25%;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7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335,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09%;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3%;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杨健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