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 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753.03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73.34 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28.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353.1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56,553.1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7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67.1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8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1-122 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列控产品升级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28,335.00 28,335.00
2 列控产品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6,528.00 16,528.00
3 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 4,263.00 4,263.00
目
4 西安分部项目 4,160.00 4,160.00
总计 53,286.00 53,286.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华夏银行玉泉路支行 10246000000906694 45,009,838.28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20000002284200035394300 17,530,261.3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61534013000455140
北京回龙观支行 3,551.68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1181320 15,110,990.47
合 计 - 77,654,641.79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含利息)
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 4,263.00 2,682.82 1,753.03
务体系建设项目
注:结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1、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753.0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结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信息化及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大思诺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交大思诺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