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总股本 358,741,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309,155.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上述预案公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正处于转股期,但未有新增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强联转债”不暂停转股。在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增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8,741,8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3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强联转债”转股价格为 40.36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0.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七、咨询机构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党丽姣
咨询电话:0379-65190122
传真电话:0379-65190121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