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4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3,946,3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6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589,729.36(含税);同时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135,762,445 股。
2.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946,35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9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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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3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93,946,35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29,708,796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05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76
肖争强
028*****20
2 028*****80
肖高强
028*****03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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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90,331,351 46.58% 63,231,945 153,563,296 46.58%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615,000 53.42% 72,530,500 176,145,500 53.42%
3.股份总数 193,946,351 100.00% 135,762,445 329,708,79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29,708,796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56 元。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
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本人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36 个月。本人如果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2)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经承诺所
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12 个月,本公司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柏根承诺:本人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 12 个月,本人如果计划所持新强联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
咨询联系人:查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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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9-65190122
传真电话:0379-65190121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