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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关于签订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美瑞新材:关于签订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具体实施需根据项目的推进和需要与有关方另行签署相关事项的具体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与高校、政府部门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有利于整合校企优质资源,推动技术研发的进展和突破,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签署情况概要

    2021 年 3 月 1 日,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瑞新材”)与烟
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青岛科技大学签署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协议》。

    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公司、青岛科技大学与开发区管委共建,合作期限三年。项目计划投资 5,000 万元作为研究院的运营经费。

    2、共建研究院的目的

    公司始终致力于符合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友好型材料的研发创新。研究院建成后将对围绕我国生态环境改善所面临的生态化工材料相关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拓宽领域,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力求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上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促进烟台市和山东省产业转型升级,为区域的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3、签署协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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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相关方介绍

    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1 号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1984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85 年 3 月开工建设,
是全国首批 14 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承载地,是烟台国际招商产业园、中韩产业园、中日产业园和综保区主阵地,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先后荣获 ISO14000 国家示范区、中国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示范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联合国绿色工业园区等称号。

    2、青岛科技大学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 99 号

    性质:公立大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科技大学简介: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青岛科技大学

    2、合作内容

    通过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建设生态化工材料创新研究平台,搭建高校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引进专家学者,促进企业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建立生态化工材料分析测试平台,为企业和研究院提供检测和分析服务;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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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生态化工材料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科学研究技术支撑体系,服务生态化工领域企业;通过高校的学科优势及影响力,建立服务于驻烟台高校和企业的生态化工材料实习平台,举办交流或论坛,更好的服务本地区经济发展。

    3、运营管理模式

    (1)研究院登记注册美瑞新材料创新中心(山东)有限公司,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营。
    (2)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美瑞新材、青岛科技大学、开发区管委三方组成,总体负责研究院管理;院长和执行院长由美瑞新材、开发区管委相关领导担任,研究院其它行政领导由各方商定。

    4、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研究院提供不超过 2500 平方米研发办公场地的全额房租补贴;为研究院
提供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研究院实验设备的购置以及研究院日常运营、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2)乙方为研究院提供技术交流、结题验收等日常运作管理经费 3,800 万元,确保研
究院正常运作;为研究院配备办公、实验装置、中试装置;承担研究院项目的研发经费;提供科研人员支持。

    (3)丙方组织博士后、讲师、博士、硕士等为研究院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以项目合作聘用的形式参与到研究院的日常工作中;参与研究院的人员配置协调、项目规划、成果鉴定项目申报等工作。

    5、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3 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有效,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条款项目或终止合作,可
根据三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或终止协议。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与高校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有利于整合校企优质资源,推动符合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友好型材料的研发创新,提升公司研发综合实力,为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提供技术支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故预计研究院不会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研究院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筹备研究院的实施推进。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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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研究院的运作有赖于三方的密切协作,未来合作是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研究院未来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导致研究院预期目标实现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共建“生态化工材料研究院”协议》。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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