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 年修订)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 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8.18 元/股。投资者按照此价格在 T 日(2020 年 7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 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公告
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
的,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6 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上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推迟发行公
告》、《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一次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2020年6月22日刊登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0年7月1日刊登的《美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
人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13 倍(截止 2020 年 6 月 12 日)。本次
发行价格 28.1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667 万股。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
资金 42,102.2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8.18 元/股,发行新股 1,667 万股计算的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976.0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万 4,873.79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102.27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
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公司根据经审阅的 2019 年 1-3 月实际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0 年 4-6
月的生产经营计划、销售计划及销售订单、销售合同等其他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对 2020 年 1-6 月公司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8,914.49 27,712.99 4.34%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386.14 3,313.38 2.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3,265.35 3,253.15 0.38%
于母公司净利润
注:上述业绩预计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具备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重要提示
1、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88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美瑞新材”, 股票代码为“30084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美 瑞新材”,网上申购代码为“300848”。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67 万股。网上发行 1,667 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8.18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此价格对应的 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 28.18 元/股进行申购,网
上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976.0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873.79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102.27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 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 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查询。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卡、且在 2020 年 7 月 6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发过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20 年 7 月 6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必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6,500 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 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6,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 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个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支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
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8、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 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申购日)15:00 截止。
T 日 15:00 后,深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
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按以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