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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捷安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7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董事 9 人,其中马书龙、马子彦、兰正恩、靳登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盈利状况,为回报股东,拟以公司总股本
92,3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413,60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81.8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项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冬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项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该项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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