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2.51 元/股调整为 22.65 元/股,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6.00 万股;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35.62 元/股调整为 24.87 元/股,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290.3300 万股调整为 406.4620 万股,将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1261 万股调整为 89.7765 万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激励计划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结果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1 日为授予日,以 32.51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2.51 元/股调整为 22.65 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6.00 万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结果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35.6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0.3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5.62 元/股调整为 24.87 元/股,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0.3300 万股调整为 406.4620 万股,
将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1261 万股调整为 89.7765 万股。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4.8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9.7765 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各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 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帝科股份股票
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 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
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 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不作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各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 缩股
P=P0÷n
3. 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5. 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0,4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