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博汇化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
上审〔2021〕38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09 号)。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2021 年半年度报告》,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1 年半年度,将相
关文件予以披露并提交深交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将相关文件予以披露并提交深交所,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55 号),公司拟于近期披露三季度报告,根据审核要求,需要在披露三季度报告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新后的问询回复和基本情况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问询反馈更新尚未完成;并且公司尚未取得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和环评批复文件,取得时间将晚于原预计时间,因此,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中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程序,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