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胡明刚 陈雷 方东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