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8.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08.2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43.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 52.09 元/股。根据《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844.92445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即 1,054.20 万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10.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97.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54409996%。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的规定,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5月12日(T+2日)8:30-16:00,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股数,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
于2020年5月12日(T+2)16:00前到账。
若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5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初步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统计如下: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5 月 8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
行公告》披露的 3,63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46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不存在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的情形,共计 3,63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46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813,06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数 占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数 各类投资者初步 占网下发行
量(万股) 总量比例 量(股) 配售比例 总量的比例
A类投资者 285,200 35.08% 1,054,505 0.03697423% 50.02%
B类投资者 53,570 6.59% 117,854 0.02200000% 5.59%
C类投资者 474,290 58.33% 935,641 0.01972719% 44.39%
总计 813,060 100.00% 2,108,000 - 100.00%
注: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零股 1,925 股根据零股处理原则配售给投资者“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 A 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B 类的配售比例不
低于 C 类;向 A 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 50%。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70806,20370807
联系人:资本市场业务总部
发行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申购 初步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数量 配数量
(万 (股)
股)
1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公募基金 110 2331
有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2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基金 110 406
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或其
3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基金稳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资产管理子公 110 217
有限公司 划 司一对多专户
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
4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基金-兴业国信资管单一资产管 资产管理子公 110 217
有限公司 理计划 司一对一专户
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
5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基金洞见价值一期 8 号集合资 资产管理子公 110 217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司一对多专户
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
6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基金洞见价值一期 6 号集合资 资产管理子公 110 217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司一对多专户
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
7 睿远基金管理 睿远基金洞见价值一期 7 号集合资 资产管理子公 110 217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司一对多专户
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