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产业”)
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1)。
3、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4、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
8、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人员中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全部 365 名激励对象因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合计作废上述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3,202,71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人员中14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 , 并 作 废 失 效 。 上 述 14 名 激 励 对 象 离 职 涉 及 应 作 废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共81,510股。上述激励对象离职前均已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全部365名激励对象,由于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上述激励对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全部3,121,206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02,716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作废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202,71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新产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新产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