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业生物研发生产基地二期”和“新产业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21,894.14 万元(不含利息及账户管理费收支净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金额超过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3,268,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0,756,418.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2,511,581.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92 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
产业生物研发生产基地二期”和“新产业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拟置换自 利息及 募集资金
序 项目 拟投入募 实际投入 占拟投入 筹资金前 募集资金 账户管 专户结余
号 名称 集资金 金额 募集资金 期投入金 结余金额 理费收 金额
的比例 额 支净额
新产业生物
1 研发生产基 65,092.37 43,198.23 66.36% 43,198.23 21,894.14 -0.01 注 21,894.13
地二期
新产业生物
2 研发中心项 13,731.00 13,752.31 100.16% 13,731.00 0.00 -0.05 注 -0.05 注
目
合计 78,823.37 56,950.54 - 56,929.23 21,894.14 -0.06 21,894.08
注:因银行利息按季度结算,实际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为准。
三、 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
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
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业生物研发生产基地二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198.23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21,894.14 万元,利息及账户管理费收支为-0.01
万元,本项目最终实际结余资金为 21,894.13 万元(具体以销户时金额为准)。募
投资金结余主要是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障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通过对
大额开支进行招标以及加强内部审计等方式,对项目成本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
项目建设进行合理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业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731.0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 0.00 元,利息及账户管理费收支为-0.05 万元,
本项目最终实际结余资金为-0.05 万元(具体以销户时金额为准)。本项目实际投入基本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相符合,略有超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进
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5309 号)。
四、 结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因涉及利息结算,具体金额届时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 2 个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
用途
深圳市新产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新产业生
1 生物医学工程 765373492036 公司深圳科技园支 物研发生
股份有限公司 行 产基地二
期
深圳市新产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新产业生
2 生物医学工程 44250100004809001141 有限公司深圳高新 物研发中
股份有限公司 园支行 心项目
公司承诺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产业生物研发生产基地二期”和“新产业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将结余募集资金21,894.14万元(不含利息及账户管理费收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
原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但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金额超过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尚需履行的决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5309 号);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