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派瑞股份
股票代码:3008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京城大厦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也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7
四、信息披露义 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 况 ...... 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信派瑞 指 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派瑞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1 年 6月 7日至 2021 年 10 月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9 日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
行为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京城大厦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之杰
注册资本: 2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59600380XM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2年5月24日至2032年5月23日
(二)主要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合伙份额
开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957%
曾之杰 普通合伙人 0.00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在本企业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居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曾之杰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北京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的投资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96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完成,故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除此之外,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 15,789,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3%,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
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0,5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7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75,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2021 年 6 月 7 日—
开信派瑞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9 16.06 4,775,614 1.49%
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北京开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信派瑞 例(%) 例(%)
资本管 合计持有股份 20,565,600 6.43% 15,789,986 4.93%
理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65,600 6.43% 15,789,986 4.93%
(有限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日(2021
年6月7日)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注2: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止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2021年10月29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320,000,000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