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董事于培星、监事会主席史永祯、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崔耀军、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河南金丹乳酸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1,9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0%)的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诚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9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54,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9%)的股东深圳
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中教育”)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6,5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9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8%)的董事于培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
4.持有本公司股份 7,147,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6%)的监事会主席
史永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1,14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3%)。
5.持有本公司股份 5,76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19%)的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崔耀军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8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
6.持有本公司股份 4,683,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9%)的财务总监陈
飞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7,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
7.持有本公司股份 4,193,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的董事王然明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703,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首中教育、广州诚信以及公司部分董监高《关于减持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职务
广州诚信 11,920,000 6.60% ——
首中教育 10,454,400 5.79% ——
于培星 7,912,000 4.38% 董事
史永祯 7,147,200 3.96% 监事会主席
崔耀军 5,769,600 3.19%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陈飞 4,683,200 2.59% 财务总监
王然明 4,193,600 2.32% 董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五)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州诚信 2,890,000 1.60%
首中教育 1,806,545 1.00%
于培星 1,444,000 0.80%
史永祯 1,143,200 0.63%
崔耀军 889,600 0.49%
陈飞 727,200 0.40%
王然明 703,600 0.39%
(六)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