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1号)核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0.8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42.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78.0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SZA30210”号《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净额(2020 年 6 月 16 日) 29,590.85
减: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73
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482.08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047.55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199.32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手续费 0.07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5,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6.83
利息收入 122.20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070.1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2021 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21 年 1 月 1 日) 13,070.13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987.71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
手续费 0.22
函证费用 0.01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8,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72.39
利息收入 63.54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 8,318.12
注: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增加公司收益,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包含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包含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 项目的投入情况。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万元) (万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6620210808 12,321.79 9.78 活期储存
深圳高新园支行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222209888809 2,252.73 0.01 活期储存
深圳华侨城支行
3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 0439050000172557 9,940.00 1.78 活期储存
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63000000469489 5,076.33 25.59 活期储存
深圳中心区支行
5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 0439050000210437 - 0.71 活期储存
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0863000000476532 - 952.18 活期储存
圳中心区支行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5222207666663 - 2.58 活期储存
圳华侨城支行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51962610502 - 7,325.50 活期储存
圳高新园支行
合计 29,590.85 8,318.12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2020 年 7 月,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综合用品线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品质生活厨房小电线上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