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2 月 23 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9.8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9.7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47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6.8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三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深
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条——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9.88 元/股,最低价为 9.7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472 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条——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