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901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亿元
2020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亿元
客户家数 529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年上市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含A、B股)审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 时 开 何时开
项目组成 何 时 成 始 从 事 何时开 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员 姓名 为 注 册 上 市 公 始在本 公司提 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服务
2021年,签署贝仕达克公司
项目合伙 2020年度审计报告;
人 杨熹 2001年 2004年 2016年 2020年 2021年,复核永新材料、创业
慧康公司、震有科技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杨熹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签字注册 2022年,签署贝仕达克公司
会计师 徐书华 2013年 2010年 2019年 2021年 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复核雅艺科技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 包括理工能科、祖名股份、杭
复核人 李正卫 2006年 2004年 2006年 2019年 州热电、天普股份、东方电缆、
长川科技、兆丰股份、深赛格
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良好的职业素质,经验丰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事前意见同意将续聘会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