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 ……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 一 百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十 五 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条 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表决同意。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
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 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方式。 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有关规定。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题。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
致公司经营亏损;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
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 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经营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
其他事项。 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 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 前年度亏损;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 他事项。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 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 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
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
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同意。
4、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
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