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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1 深市 东岳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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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东岳硅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
任 新 华 联 控 股 管 理 人 , 具 体 事 项 及 进 展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收到债权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公告》(2022-059)、《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2022-060)、《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69、2022-079、2022-087、2022-088、2022-091、2023-011、2023-012)。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转发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京 01 破 199 号之一〕,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上述六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3年 5 月 19 日前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以 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傅军先生通过新华联控股间接控制公司69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傅军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将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2、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为新华联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无资金往来,未对其提供担保,无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华联控股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载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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