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4 日通过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首发项目结项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资金(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14,986.61 万元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应调减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25,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的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由14,362.3875 万元变更为 14,370.5250 万元。因此,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7,185,262 股(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形成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形成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形成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事项,形成了《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