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1-121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为不低
于 150 万股且不超过 300 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的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
即 2021 年 6 月 3 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 2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7.93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0,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8%,最高成交价为 2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2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4,062,916.60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实施
细则》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070,0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91,600 股(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5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