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22元,共计募集资金37,756.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19.78 万元(其中包含增值税额 199.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34,237.0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84.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51.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78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1.29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051.4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5.2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万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6,700,000.00 元后(本次承销及保荐费用为含税人民币 9,222,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120,000.00 元
已于 2021 年 8 月从非募集资金专户预付,尚未支付的人民币 402,000.00 元将从非募集资
金专户予以支付),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23,300,000.00
元。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
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 0610001 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2022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336.37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3.1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336.37 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3.1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30,991.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318.48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 18,673.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完成,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前述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待置换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签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方正承销保荐应当完成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前募资金持续督导工作,前募资金持续督导期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协议约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之日止。公司连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5373101724 - [注 1]
司深圳南头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59669889 - [注 2]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370078801600000881 - [注 3]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注 1:上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注销。
2021 年 9 月 27 日,鉴于公司“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结项,公司将
项目结余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185.01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上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注销。
2022 年 4 月 25 日,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72.6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3:上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注销。
2021 年 7 月 27 日,鉴于公司“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
将项目结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7.58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758875586947 187,048,015.18
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337080100100896458 122,866,753.08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 4000128119100270475 - [注 1]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开发区 2006022319100170110 42.43
支行
合计 309,914,810.69
注 1:上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注
销。
2022 年 4 月 8 日,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将项目结余的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资金 0.34 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 2020 年 8 月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有
关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