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6.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56.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4,705.3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51.48 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3-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 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软磁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1,367.55 20,423.3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88.87 3,628.15
3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5,000.00 9,000.00
合计 53,856.42 33,051.4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内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额度内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
(五)授权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
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铂科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