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
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从事证券服务业经历: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2009年成立,负责人为张俊,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4701)。深圳分所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七楼。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3.业务规模
(1)2019年总收入:185,897.36万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162,565.89万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4)2019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5家;截至202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
(6)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6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家俊,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服务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2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服务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执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人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自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不再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审计机构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经营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