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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装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7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宇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6,784,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004,1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3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80,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780,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780,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6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弃
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2,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3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54,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3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754,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0,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37%;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针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股数为172,637,728股。

    表决结果:同意4,109,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57%;反对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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