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9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 110.4 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2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首次授予日,授予 41 名激励对象 19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预留授予日,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89 元/股
调整为 7.69 元/股;同意将上述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3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6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2 年 6 月 17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7.69 元/股调整为 4.68125 元/股,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 2,576,000 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 110.4 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2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不符合《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准予归属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
归属的 110.4 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2 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调整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