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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装备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1-010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邮件确认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 333 号华辰
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嘉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高嘉阳先生、杜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嘉阳先生、杜海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杜海涛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补选王明霞女士、余光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1-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情况: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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