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
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郑州天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以 2024 年 2 月 27 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 2024 年
2 月 29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号 (元/股) (股) (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7 1,563,330 29,500,037.1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
2 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3 号私募股 18.87 953,895 17,999,998.65
权投资基金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7 392,156 7,399,983.72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7 270,270 5,099,994.90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7 264,970 4,999,983.90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广东臻远基金-臻远一号私募证券 18.87 264,970 4,999,983.90
投资基金
合计 - 3,709,591 69,999,982.17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3、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与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金-臻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 3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签署《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