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授予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2 万股,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完毕。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14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张国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 1.33% 0.03%
2 宋阳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00% 0.04%
3 王萌 中国 财务总监 1.20 0.80% 0.02%
4 肖萌萌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1.33% 0.03%
5 阎磊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1.33% 0.03%
6 方志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1.33% 0.03%
7 李松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0 0.67% 0.01%
小计 13.20 8.80% 0.19%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24.80 83.20% 1.84%
(135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38 92.00% 2.03%
二、预留部分 12 8.00% 0.18%
合计 150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3.74 元。
5、归属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一致。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
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公司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公司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公司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满足归属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个别员工
向公司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相关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其他异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42 名激励对象 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