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959.1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7.6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300,5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9,870,100.00 元,募集资
金净额 260,689,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划至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38730986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天迈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921.4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396.59 万元,合计 13,318.03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16038730991 号),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物联网产业园建设项目 31,055.63 20,185.24
2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883.75 2,883.75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3,000.00
合 计 39,939.38 26,068.99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在我国重庆、兰州、长沙、沈阳四个大中城市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2,883.75 万元购置总面积约 1,600 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立营销分部,新增办公和展示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购置专业的远程会议系统和相关支持设
备,建设天迈科技产品展示中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0 元,剩余募集资金 2,959.11 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终止实施“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规划,决定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但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后在北京、天津、深圳、西安、郑州等地投资设立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持续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当前公司的销售网络布局已能够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因此,为减少重复投资,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后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优化资源配置,经董事会同意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 2,959.1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终止原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公司将严格、合规使用该资金,将其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履行相关程序,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决定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对募集资金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