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1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T+1 日)
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3 楼主持了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7614,2614,8916
末“6”位数: 861377,061377,261377,461377,661377,036941,536941
末“7”位数: 0225165,2725165,5225165,7725165
末“8”位数: 12984996,32984996,52984996,72984996,92984996,70893609,20893609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斯迪克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52,578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 股斯迪克 A 股股票。
发行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