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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03 深市 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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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指南针: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屈在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屈在宏先生因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屈在宏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屈在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尚未确定之前,屈在宏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屈在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4,167 股,持股比例 0.12%,
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时,屈在宏先生曾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
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且承诺人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动情况,且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承诺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离职的,则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人出现上述离职情况时,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其股份进行管理。屈在宏先生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屈在宏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屈在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宽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宽余先生因个人年龄和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中董事相关职务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结束后生效;总经理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后生效。陈宽余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宽余先生原任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陈宽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723,963 股,持股比例 3.39%。公司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时,陈宽余先生曾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
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且承诺人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动情况,且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若承诺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离职的,则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

    根据上述承诺,陈宽余先生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将于 2022年 11月18 日届满。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作出的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陈宽余先生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陈宽余先生于 2003 年入职公司,为公司辛勤耕耘近 20 年,2010 年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2011 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现因年龄和健康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呈。陈宽余先生专业技能娴熟,身先士卒、锐意进取,带领团队创设并日臻成熟了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不断推动公司快速发展。陈宽余先生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宽余先生为公司不同阶段的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冷晓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曦(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间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补选董事、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冷晓翔先生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冷晓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屈在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冷晓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免去冷晓翔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同意聘任屈在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其监事辞职申请生效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冷晓翔先生简历

    冷晓翔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4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
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获工学硕士学位;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搜狐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职务;2007 年 12 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经理、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冷晓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6,458 股,持股比例 0.12%,其与持
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屈在宏先生简历

    屈在宏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4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获工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搜狐有限公司,任开发工程师;2008 年 1 月入职公司,先后在网站部、运维部工作,现任公司运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及监事。

    截至目前,屈在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4,167 股,持股比例 0.12%,其与持
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曦先生简历

    朱曦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第二军医大学(现海军军医大学),获理学士学位。曾在部队服役多年;曾在北京维深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掌上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技术官、副总经理等职务;2010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首席技术官、副总经理职务;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截至目前,朱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展新”)的股权比例为 1.5%,其未在广州展新担任任何职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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