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泓”)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21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069%)。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告知函》,知悉其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最新总股本的
名称 方式 期间 (元/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22.3.30 23.100 600,000 0.2762
大宗交易 2022.3.31 22.560 505,600 0.2328
集中竞价 2022.4.21 21.526 258,200 0.1189
复星 集中竞价 2022.4.22 21.402 260,000 0.1197
创泓 集中竞价 2022.5.6 21.919 621,400 0.2861
集中竞价 2022.5.9 21.675 539,300 0.2483
集中竞价 2022.5.10 22.067 348,900 0.1606
集中竞价 2022.5.11 22.236 390,400 0.1797
集中竞价 2022.5.12 22.284 312,500 0.1439
集中竞价 2022.5.20 23.020 210,100 0.0967
集中竞价 2022.5.23 23.010 3,000 0.0014
集中竞价 2022.6.1 22.377 914,700 0.4211
集中竞价 2022.6.2 22.074 346,000 0.1593
集中竞价 2022.6.6 22.741 595,100 0.2740
集中竞价 2022.6.13 23.521 1,140,300 0.5250
集中竞价 2022.6.14 23.379 1,089,300 0.5015
合计 - - 8,134,800 3.7453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总股本由 216,000,000 股变为 217,200,000 股。以上减持股数占总股
本的比例均按照 217,200,000 股计算。
注 2: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 增取得。
复星创泓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 2,229,6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026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质
姓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名 (股) 比例(%) (股) 比例(%)
复 合计持有股份 16,214,800 7.5069 8,080,000 3.7201
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创 16,214,800 7.5069 8,080,000 3.7201
泓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复星创泓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减持计划预披露时的总股本
216,000,00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总
股本 217,200,000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复星创泓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复星创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 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创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