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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米奥会展: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整体经营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潘建军先生就其 2022 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 2022 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安保和先生、李丹蒙先生和刘松萍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831.30 万元,同比增长 91.76%;实现利润总额 5,518.55 万元,同比增长 181.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94.23 万元,同比增长167.14%;公司总资产为 59,548.41 万元,同比增长 1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763.99 万元,同比增长 16.58%。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708 号)。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
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
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4、《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35,000.00 万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5、《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及公司地址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因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发生变更即由杭州市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杭州市钱塘区的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以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并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已发生及 2023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定价,未损害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8、《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
0 名反对。

  19、《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 14:00 在上海市
静安区恒丰路 218 号 2104 室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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