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43 元/股。
投资者请按 13.43 元/股在 2019 年 10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0 月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9.50 倍(截止 2019 年 9 月 26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
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4,168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799.3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55,976.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76.9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0,799.33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07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广发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佳禾智能”,申购代码为“300793”,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4,168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为 2,50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1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6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39.83%。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0.14%),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43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6,434,460 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76.2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50,799.33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T-6 日)在《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
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www.cosonic.cc)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有效”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9 年 10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 年 9 月 2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