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网壹创”或“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8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3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76,852,1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147,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9]4610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0 号文核准,公司 2021 年 8 月完成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310,0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5,301,784.8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60,232.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141,552.10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370 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610,766,714.70 元(含收益)。“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银行账户未注销,截止期末账户余额为22,825.27 元,均为前期账户资金收到的银行利息。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022 年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2,520.70
减:202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304.5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2,825.27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1,521,276.83 元,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174.29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人民币 483,461,083.80 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53,461,083.80 元,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为 230,000,000 元。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022 年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37,460,711.56
减:202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71,521,276.83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1,015.92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7,522,664.9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83,461,083.80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3,461,083.80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 23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 年 12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公司聘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原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此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储存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储存余额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874496 募集资金专户 22,394.21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893999 募集资金专户 431.06
合计 22,825.27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储存余额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1002769 募集资金专户 63,684.8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310010010120101002931 募集资金专户 82,323.08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01040160018152432 募集资金专户 252,838,422.2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301040160018152820 募集资金专户 476,653.58
合计 253,461,08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