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 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1-065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02 元/股调整为 37.64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5.27 元/股调整为 36.4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官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疑问。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壹网
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4、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5、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7、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由 31,000 股调整至 55,800股。
8、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
象按照 55.27 元/股授予 5.58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4,250,200 股增至144,306,000 股。
9、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10、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四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完成回购注销 4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6,6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144,306,000 股减少至 144,239,400 股。
12、2021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工作,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调整事项说明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 股后的
144,239,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02539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2308 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57.02-0.5502539)÷(1+0.5002308)=37.64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55.27-0.5502539)÷(1+0.5002308)=36.47 元/股;
经过调整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 57.02 元/股调整为 37.64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5.27 元/股
调整为 36.47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调整方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解锁手续。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次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