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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乐健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仙乐健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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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仙乐健康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经营且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高流通性的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5,0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通性的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购买低风险、高流通性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低风险、高流通性、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通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法律程序;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石志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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