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7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须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
邮编:523863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天富、盘毅荣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号码:0769-89266656
联系邮箱:chentianfu@ytot.cn;tzb-1@ytot.cn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90
2、投票简称:宇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