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181 号)核准,于 2019 年 8 月 6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7.3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579,942,6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77,580,237.09 元,实际募集资金 502,362,362.91 元。
截止 2019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9]00032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6050184115000000725 183,213,100.00 8,012,789.10 活期
限公司安福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74472460332 109,611,900.00 30,849.22 活期
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32529201528553 139,537,400.00 2,090,321.22 活期
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5701013600203112 91,400,200.00 13,795.25 活期
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合 计 523,762,600.00 10,147,754.79
注 1: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21,400,237.09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全部支付。
注 2: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0,147,754.79 元,其中 50,000,000.00 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海能实业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实施主体由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实业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取消“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二期项目”,将原“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二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以及“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未使用的 117,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新增募投项目“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该事项业经海能实
业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能实业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 2019 年 8 月 15 日签署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8年 2 月经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海能实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资项目款项 19,177,172.9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 19,177,172.98 19,177,172.98
合计 19,177,172.98 19,177,172.98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
4,419,445.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4,419,445.31 4,419,445.31
合计 4,419,445.31 4,419,445.31
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720 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并经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 2021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海能实业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海能实业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海能实业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序 金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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