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26.11 元/股。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内部公示
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监事
会未在公示期内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22年 10月 31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1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73,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9,574,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9,893,696.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23.36- 0.25 =23.11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36 元/股调整至 23.11 元/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3.11 元/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 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归属比例为 0%外,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 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
可按本次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交的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13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