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3-00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等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尔激光”)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公司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拟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022年1月,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及《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公司以人民币2,040万元竞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420111203007GB00051)(挂牌编号:工DK(2022-04)02号),并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受让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出让宗地编号:420111203007GB00051
3、出让宗地面积:36,421.3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出让宗地位置:九龙湖街以南、未来二路以东
5、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7、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2,040万元
8、出让价款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9、出让宗地交付时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且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标准地”交付条件。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产能及公司综合竞争力,将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未来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
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