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4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264人
(2)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丽芳、张霞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张丽芳,200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张霞,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3、业务信息
(1)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3)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4)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5)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丽芳,200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霞,201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金达,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 次。
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进行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2022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
通过。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