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0日,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7)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丽芳,2008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霞,201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达,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3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履行了合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4、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