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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莱科技: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智莱科技: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财务稳定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间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为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外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定性。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套期保值工具在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套期保值工具在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制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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