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航B(200152)、爱旭股份(600732)、掌阅科技(603533)、华利集团(30097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0006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002979)、金富科技(003018)、美芝股份(002856)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先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