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唐文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唐文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唐文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1,4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7%,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唐文华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旭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林旭云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林旭云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
林旭云女士简历
林旭云,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
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部、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于 2020 年 12 月入职本公司,任财务部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林旭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