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7,425,0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28%)的股东北京丰实
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 1,6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数不超过 3,2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果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则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持本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0%)的股东深圳市平
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 1,6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 3,2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
持本公司股份 4,499,9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2%)的股东广发信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若采取集中竞价
方式,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1,6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若此期间本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总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数量(单位:股) 的比例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425,001 9.28%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 7.5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99,998 5.6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公司名称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减持原因 因业务发展需要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减持数量 不超过 1,600,000 股 不超过 3,200,000 股 如果采用协议转让
方式的,则单个受让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 2%,且任意 不超过 4%,且任意 方的受让比例不低
的比例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于本公司股份总数
不超过 1% 不超过 2% 的 5%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期间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 后的 6 个月内 后的 6 个月内
价格区间 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名称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减持原因 投资需要
减持股份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源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减持数量 不超过 1,600,000 股 不超过 3,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 不超过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不超过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本的比例 然日内不超过 1% 然日内不超过 2%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价格区间 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名称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减持原因 经营需要
减持股份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源
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减持数量 不超过 1,6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 不超过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不
本的比例 超过 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不超过 2%
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减持期间 个月内,若采取其他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