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
的公告
公司已卸任董事、副总经理廖云昆先生;现任监事张雪女士;已卸任监事尹傲霜女士;已卸任副总经理张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卸任董事、副总经理廖云
昆先生;现任监事张雪女士;已卸任监事尹傲霜女士;已卸任副总经理张志强
先生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如下:
(一)廖云昆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461,29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32%,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张雪女士: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54,35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1%,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尹傲霜女士: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9,2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02%,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四)张志强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35,96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1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 2021 年 2 月 1 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廖云昆先生、张雪女士、尹傲霜女士、张志强先生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期间,减持计划实施及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累计减持
持股 后持股
股东
占公司总 股份性质
名称 减持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本比例
(股) (股) 例(%) (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845,171 1.28 1,446,171 1.00
廖云昆 399,000 0.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1,293 0.32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3,878 0.96 1,446,171 1.00
合计持有股份 617,423 0.43 463,123 0.32
张雪 154,300 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355 0.11 5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3,068 0.32 463,068 0.32
合计持有股份 117,097 0.08 117,097 0.08
尹傲霜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75 0.02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822 0.06 117,097 0.08
合计持有股份 943,877 0.66 725,477 0.50
张志强 218,400 0.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969 0.16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7,908 0.49 725,477 0.5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公司收到廖云昆先生、张雪女士、尹傲霜女士、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其中尹傲霜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廖云昆先生、尹傲霜女士和张志强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任期届满,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则,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还将严格遵守其作出的其他承诺。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廖云昆先生、张雪女士、尹傲霜女士、张志强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廖云昆先生、张雪女士、尹傲霜女士、张志强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廖云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二)张雪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三)尹傲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四)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